耶耶

记得初学匪夷所思的案例,大家总是特别兴奋,像看热闹一样。
人的想法总是会变的,可能过一阵子又有新的想法。

“法律是最低要求的道德”

很多时候,它的滞后惩罚,并不能帮助受害者们远离危险。所以有时候标榜法学理论有时候就像象牙塔里的何不食肉糜一样,可能反不及基本道德感带来的温度。

现在觉得,法律是个理智无情又有点笨拙无能的东西,它不是热闹。

待之,当慎之又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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